★言信專題分享-印度設計專利(India Design Application)之申請相關事項
(作者:言信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專利工程師 張繼中)
近年來,印度作為台灣在東南亞的重點推動國家之一,同時又是中國經濟轉型後倍具製造業發展潛力的地區,許多台商乃至於跨國企業皆將部分業務與資金轉移至印度。有鑑於此,加深國人對於印度智慧財產權相關規範的了解程度即有其必要性。
印度的專利類型分為發明專利及設計專利;其中設計專利又稱為「工業設計」,其保護年限為自申請日起10年,並可在期滿前提出延長5年。根據印度官方智慧財產機關- 專利、設計及商標總管理局(Office of the Controller General of Patents, Design & Trademarks,簡稱CGPDM)表示,每年印度設計專利約有九成的案件會因為形式上的問題而導致官方審查意見的產生,進而延宕申請進度。故筆者特別提出以下設計專利申請相關事項以供申請人參考:
- 根據《印度設計專利法》,申請人可以請求所有在巴黎公約和WTO會員國提出的申請案之優先權,並且須在其優先權案提交申請的六個月內在印度提出申請。申請人欲主張優先權時,應在遞交申請日的三個月內提呈優先權文件經核證之副本(若非英文,則應同時附有經過驗證之英譯副本)。
- 委任狀可於設計專利遞交申請日六個月內之任意時點提呈;同一申請人即便同時提交複數件申請案,仍僅需提呈一份委任狀即可,且並不需要簽署任何其他文件。
- 在印度,申請設計專利可提供設計的線條圖或照片,用以作為呈現並說明物品不同視角之圖式。為求清楚起見,設計專利的圖式中不得有陰影/不完整的線條;然而,可以虛線(dotted line)或斷線(broken line)繪示圖中不主張權利的部分,並附註適當的解釋說明。
- 一般而言,為清楚呈現欲申請的設計專利內容,各視圖(即「立體圖」、「前視圖」、「後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及/或「仰視圖」)皆應在申請時一併提出。
- 印度並無衍生設計相關規範,對於相似但不相同的設計內容,必須以不同的申請提交。除此之外,印度的設計專利不得提交分割申請,故建議在最一開始即申請最為重要的態樣。
- 設計專利在印度是採取絕對新穎性的審查標準;在提交申請之前,其內容不應在印度或世界任何地方發表或公開。
- 以下提供目前申請印度設計專利的相關規費(此內容僅供參考,實際申請時仍應以當下官方資料為依據,並同時考量印度代理人服務費):
No. | 內容 | 官方規費
(單位: 美金) |
|
新申請 費用 |
1. | 提出新設計申請案(包含主張優先權) | 56 |
2. | 回覆官方審查意見(包括提出申復及修正等) | – | |
3. | 自申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優先權文件 | 34 | |
3A. | 自申請之日起的三個月後提交優先權文件 | 62 | |
4. | 申請修改文件內容 | 28 | |
5. | 申請延期三個月 | 34 | |
6. | 參與聽證 | – | |
維持費 |
7. |
設計專利最初有效期為10年,可在前述年限到期前繳交維持費再延長5年期限。 | 112 |
(本文內容整理自印度CGPDM 的官方文件: Manual Of Designs Practice & Procedure;以及彙整翻譯自D.P. Ahuja & Co事務所提供本所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