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信專題分享-韓國《專利費等的徵收規則》的修正案自2023年8月1日正式施行
作者:言信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專利工程師 紀伶芳)
承編者於2023年6月21日分享的韓國專利及商標費用徵收規則修正案的內容,韓國特許廳已於2023年7月27日發佈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專利費等的徵收規則》的修正案。
本次施行的修正案中包括調漲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請求費用、引入(發明專利)分案申請附加費用、調降發明專利的登記費及年費、調整指定商品個數及商標官費,調降發明專利及商標的轉讓登記費,以上內容與先前的修正案內容相同。
須注意的是,本次施行並不包括先前修正案中的“延期申請未被批准的情況,退還延期申請費”的內容。
修正案施行內容如下,本次補充各個費用的適用對象規定:
- 調漲發明專利實質審查請求費用
適用對象:申請日(PCT申請日)為自2023年8月1日起的申請。
現行 | 每件USD 107.25(143,000韓元)
+ 每項權利要求USD 33.0(44,000韓元) |
修正案 | 每件USD 124.5(166,000韓元)
+ 每項權利要求USD 38.25(51,000韓元) |
備註:上述匯率以1,000韓元=0.75美元計算。
- 引入發明專利分案申請附加費用
適用對象:自2023年8月1日起的分案申請(即使在施行日之前已進行分案申請,一次、兩次等分案次數是以自2023年8月1日起的分案申請為準計算)。
現行 | 無論分案次數,均適用相同費用 |
修正案 | 對一定次數以上(2次以上)的分案申請費實行累進制;
第2次分案申請:相當於新申請費金額的2倍; 第3次分案申請:相當於新申請費金額的3倍; 第4次分案申請:相當於新申請費金額的4倍; 5次以上分案申請:相當於新申請費金額的5倍。 |
備註:上述新申請費以韓文遞交時為USD 34.5(46,000韓元),以英文遞交時為USD 54.75(73,000韓元)。
- 調降發明專利登記費以及年費
適用對象:對於自2023年8月1日起下發的發明專利授權決定通知書繳納登記費和年費。
依照現行發明專利登記費以及年費(1年~存續期間)一律調降10%左右。
- 減少指定商品個數
適用對象:自2023年8月1日起的商標註冊/指定商品追加註冊申請或者續展註冊/轉讓登記申請。
現行 | 指定商品個數為20個 |
修正案 | 指定商品個數減少為10個;每超過1個加收USD 1.5(2,000韓元) |
- 調降商標官費
適用對象:自2023年8月1日起的商標註冊/指定商品追加註冊申請或者續展註冊/轉讓登記申請。
商標申請和商標註冊階段的現行官費一律調降USD7.5(10,000韓元)。
- 統一各種權利的轉讓登記費
將發明專利及商標權利的轉讓登記費調整為與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轉讓登記費(USD 30.0(40,000韓元))一致。
(本次未施行)●延期未被批准的情況,退還延期申請費
新增申請延長指定期限未獲批准的情況,應退還延期申請費的規定。
基於上述修正案正式施行,韓國發明專利登記費、年費已確定調降,但是現階段在延期不被批准時並不會退還延期費用,這說明了在申請延期的階段存在不確定因素,建議申請人盡可能在官方期限之前對官方意見進行回覆,避免陷入無法延期還損失了延期費用的情況。
(本文內容翻譯自Kim & Chang.事務所提供本所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