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智慧財產局針對人工智慧得為發明人之法院判決提起上訴

[本篇文章轉載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首頁/國際事務/國際動態]—發布日期 : 2021/9/8

 

2021 年 7 月 30 日,澳洲聯邦法院在Thaler v Commissioner of Patents [2021] FCA 879 一案,依澳洲1990年專利法,判定人工智慧得為專利申請案之發明人。此一判決推翻了澳洲智慧財產局之前認為僅有自然人才能作為澳洲專利之發明人的決定。

澳洲智慧財產局已決定對聯邦法院上述判決提起上訴。

上訴的爭點將聚焦在法律問題及對澳洲現行專利法之立法解釋。澳洲智慧財產局認為現行專利法與允許人工智慧作為發明人並不相容,並且該爭議對公眾具有重要性。

上訴的決定並不代表澳洲政府對人工智慧是否應該或可能被視為專利發明人的政策立場。澳洲政府致力於透過其 2021 年 6 月的人工智慧行動計畫,確保所有澳洲人民得以因為人工智慧科技的興起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