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信專題分享-韓國專利及商標費用徵收規則修正案
作者:言信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專利工程師 紀伶芳
韓國特許廳於2023年5月1日發佈《專利費等的徵收規則》的修正案立法預告。本次修正案至公佈預計需要2個月左右,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如下:
- 調漲發明專利實質審查請求費用
現行 | 每件USD 107.25(143,000韓元)
+ 每項權利要求USD 33.0(44,000韓元) |
修正案 | 每件USD 124.5(166,000韓元)
+ 每項權利要求USD 38.25(51,000韓元) |
備註:上述匯率以1,000韓元=0.75美元計算。
- 引入發明專利分案申請附加費用
現行 | 無論分案次數,均適用相同費用 |
修正案 | 對一定次數以上(2次以上)的分案申請費實行累進制;
第2次分案申請:相當於新申請費金額的2倍; 第3次分案申請:相當於新申請費金額的3倍; 第4次分案申請:相當於新申請費金額的4倍; 5次以上分案申請:相當於新申請費金額的5倍。 |
備註:上述新申請費以韓文遞交時為USD 34.5(46,000韓元),以英文遞交時為USD 54.75(73,000韓元)。
- 調降發明專利登記費以及年費’
依照現行發明專利登記費以及年費(1年~存續期間)一律調降10%左右。
- 減少指定商品個數
現行 | 指定商品個數為20個 |
修正案 | 指定商品個數減少為10個;每超過1個加收USD 1.5(2,000韓元) |
- 調降商標官費
商標申請和商標註冊階段的現行官費一律調降USD7.5(10,000韓元)。
- 統一各種權利的轉讓登記費
將各種權利的轉讓登記費調整為與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轉讓登記費(USD 30.0(40,000韓元))一致。
- 延期未被批准的情況,退還延期申請費
新增申請延長指定期限未獲批准的情況,應退還延期申請費的規定。
基於上述修正案施行後,發明專利登記費、年費將會調降,因此建議專利權人可以考慮於本修正案公佈施行之後再進行繳納登記費、年費的程序;以及,由於實質審查請求費、分案申請費等其他費用之後會調漲,因此建議可以在本修正案公佈施行之前再進行繳納。
(本文內容翻譯自Kim & Chang.事務所提供本所之內容)